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员工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保山市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员工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SSC-2023C-0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员工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1,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员工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员工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须具有餐饮经营资格,《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
生产制作厨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或者行业餐饮业和集体送餐相关规范。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的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8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员工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员工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保山市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SC-2023C-002
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员工餐配送服务项目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分公司职工共94人,预算总金额(预估价94人*25元/人*300天≈71万元,以最高单价金额计算)约为:71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整)。
5.招标内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保山市公司提供员工餐饮配送服务。
满足招标人饮食服务需要,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饮食的食品安全、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供餐。
6.服务期限:一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每年招标人组织对供应商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由招标人决定是否续签)。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须具有餐饮经营资格,《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
生产制作厨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或者行业餐饮业和集体送餐相关规范。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的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121区环卫站北侧)或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15时00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开标地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同一地点。
七、相关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1.相关费用:
1.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1.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账号:25100286
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
联系人: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并注明项目编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路106号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121号
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路106号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121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