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2023年春和街道马吐龙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玉溪市
一、磋商条件
玉溪市红塔区 2023年春和街道马吐龙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 经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 —玉红发改农社【2023】16号文批准建设,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1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受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玉溪市红塔区 2023年春和街道马吐龙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特邀请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玉溪市红塔区 2023年春和街道马吐龙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 TDZB2023—025
2.3.采购内容: 玉溪市红塔区 2023年春和街道马吐龙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黄草坝村委会马吐龙村。工程内容:新建2座灌溉水池及2513米输水管道,2座饮用水池增加顶板,并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1)2#灌溉水池:新建1座500立方米高位水池,安装供水管的DN80X4镀锌钢管544米。(2)2#施工便道长0.515千米,宽3.5米,施工便道整型挖土石方,铺筑10厘米厚天然砂砾石面层等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逾期违约金为 ¥1000元/天。
2. 5.质量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地方等现行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质量违约金不低于合同价的 10%。
2. 6.采购预算:一期约¥42.14万元(大写:肆拾贰万壹仟肆佰元整),详见招标控制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新成立企业提供注册后最近连续年度且含成立年度的;
3.1.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调查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税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采购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具备有效的专职质量检查员执业资格,项目专职标准员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 或市政工程 )标准员岗位资格 。
3.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3.4.信誉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承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因自身原因在工程建设中被有关部门通报,形成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所在地及本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准); 企业 3年内有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注:“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由供应商通过线上渠道自助查询,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该供应商资格将不予通过。供应商自行声明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供应商 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 并 加盖 单位公章 在 响应 文件中提供,若 供应商 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 采购人 有权取消其 成交 资格 。
3.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3.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现场报名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时间、地点、方式 :
4.1.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 30时至12 : 00时,下午 14:30时18:00时 在 ( 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 2幢8号 ) 发售。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3.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 磋商 活动。购买竞争性 磋商 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证件 原件 及复印件一份: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②有效的资质证书;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法定代表人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⑤委托代理人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5.1.递交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22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6.1. 磋商时间: 2023年3月22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6.2. 磋商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红塔区春和街道黄草坝村居民委员会及马吐龙村公示栏张贴公告。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富春街 41号
联系人:鲁俊福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 2幢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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