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戴南镇茅山片区环境整治提升类工程项目施工
江苏
-泰州市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12303060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茅山片区环境整治提升类工程项目
已由
兴化市人民政府 以
关于同意2022年茅山片区环境整治提升类工程项目的批复(戴政经审发[2023]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化市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2年茅山片区环境整治提升类工程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兴化市
2.2 建设规模: 1、万金广场拟新建6个石墩、路缘石、六角凉亭,拟新建 370 平方米跑道,长度185 米的栏杆,篮球场划线,配电房外墙粉刷70平方米;2、文化广场拟新建石桌、石凳,兴姜河两岸栏杆更换 830米,新建宣传栏8 米;3、幼儿园拟新建幼儿园停车场 1000 平方米,翻建幼儿园公厕,围墙内侧粉刷600平方米、教学楼内外6000平方米;4、茅山村拟改造北侧广场面积 2750 平方米,新建竹筷厂道路面积 720 平方米、混凝土厚度为16厘米,改造竹筷厂下水道260 米,新建老菜场停车场 580 平方米(规划车道)、老菜场下水道 100 米,新增茅山村绿化(含拆分带绿化),新增交通防撞栏杆 13 米;5、集镇拟新建中学北侧道路500平方米、混凝土厚度为 16厘米,改造敬老院东侧道路 630 平方米、混凝土厚度为 16厘米,新建景德北路下水道 1290 平方米,修补道路1200 平方米,新建菜场进出口道路 520 平方米、混凝土厚度为 16厘米,改造菜场进出口下水道,出新公厕14 座,路灯亮化 30盏、更换20 盏、高杆灯6 益。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 计划工期 |
3212812303060002-BD-001 | 2022年茅山片区环境整治提升类工程项目施工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1、万金广场拟新建6个石墩、路缘石、六角凉亭,拟新建 370 平方米跑道,长度185 米的栏杆,篮球场划线,配电房外墙粉刷70平方米;2、文化广场拟新建石桌、石凳,兴姜河两岸栏杆更换 830米,新建宣传栏8 米;3、幼儿园拟新建幼儿园停车场 1000 平方米,翻建幼儿园公厕,围墙内侧粉刷600平方米、教学楼内外6000平方米;4、茅山村拟改造北侧广场面积 2750 平方米,新建竹筷厂道路面积 720 平方米、混凝土厚度为16厘米,改造竹筷厂下水道260 米,新建老菜场停车场 580 平方米(规划车道)、老菜场下水道 100 米,新增茅山村绿化(含拆分带绿化),新增交通防撞栏杆 13 米;5、集镇拟新建中学北侧道路500平方米、混凝土厚度为 16厘米,改造敬老院东侧道路 630 平方米、混凝土厚度为 16厘米,新建景德北路下水道 1290 平方米,修补道路1200 平方米,新建菜场进出口道路 520 平方米、混凝土厚度为 16厘米,改造菜场进出口下水道,出新公厕14 座,路灯亮化 30盏、更换20 盏、高杆灯6 益。 | 449.46 | 90天 |
2.4 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款采用五三二原则支付,第一次付款为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审定价的 50%;第一次付款满 1 年经复验合格后付至审定价的 80%;第一次付款满 2 年经复验合格后根据审定价结清余款(不计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 (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5)?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 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 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 (如劳务合同等) 。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 否
(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
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3 (3) 、3.3 (4) 、3.3 (5) 、3.5、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 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8 其他要求
3.8.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在建工程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 3—6 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 1 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3.8.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3.8.3、信用要求:①根据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②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3.8.4、动态监管资质需合格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 条款执行) 。
3.8.5、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网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6 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
3.8.7、特别提醒:中标单位差额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的需按招标文件中的保函格式办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8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方法如下: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入围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平台、泰州市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化市人民政府
地 址: 兴化市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胥正平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 临城街道长安南路与城南路交叉口东北120米长九领寓631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戚宇凡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