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案件协同管理平台项目
吉林
-辽源市
业主单位
一、合同编号: 2022-97
二、合同名称: 东丰县人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案件协同管理平台项目
三、项目编号: X【20220617】—0097
四、项目名称: 东丰县人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案件协同管理平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方 式: 需解锁
供应商(乙方): 需解锁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
联 系 方 式: 需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案件协同管理平台项目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服务要求: 保障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案件协同管理平台项目安全运行
服务期限: 一年
服务地点: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八、验收组成员 (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 技术人员:翟淯杨、王磊
九、验收意见: 关于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案件协同管理等系统设备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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