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开区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核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汽开区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核算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 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 ,并于 202 3 年 03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LZQ-[2023007]
项目名称: 汽开区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核算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20000元
采购需求: 完成汽开区内未开发区域一级开发总成本、平均成本的测算(具体内容详见竞争 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出具一级开发成本评估报告。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使用单位各项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 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关于印发 <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财库〔 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供应商应具备工程造价服务能力、房地产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评估备案函;
3.3 供应商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工程造价或房地产评估类似服务项目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资格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3.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3. 6 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2)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对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在近年(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 项目负责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
3. 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1. 时间: 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 ,每天上午 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 时 0 0分 至 16 时 0 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 ( )
3. 方式: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2) 供应商应具备工程造价服务能力、房地产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评估备案函; 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 3) 供应商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工程造价或房地产评估类似服务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或 成交通知书 。
( 4)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资格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提供相应注册证书。
( 5)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6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7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 8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2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 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第 二 开标 室
五、开启
1. 时间: 2023年03月2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 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第 二 开 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 招标 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中 国 》 、 《 长春市网 》 。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响应 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 77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 321号(原锦西路9号)综合楼三楼302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监督部门: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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