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2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设计[2023]0302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函〔2021〕2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93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98000万元,银行贷款:295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1.63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41.63公里,新建道路51条,道路总长度41.63公里,其中主干路27条,道路总长24.25公里,城市次干路24条,道路总长度17.48公里。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新建雨水泵站5座,污水泵站1座,完善老园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老园区外管线综合工程,总投资额393000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模10.5公里;包括:1、道路工程:新建道路13条,其中主干道5条、次干道8条;2、排水工程:包含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雨水泵站工程,其中雨水管道管径DN300-DN2600,污水管道管径DN300-DN1000,雨水泵站2座,最大排水量13立方米/秒;3、给水工程:最大管径DN600;4、桥涵工程:桥梁1座、箱涵1座,最大长度80米,最大单跨跨度20米;5、配套工程:包含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其中绿化工程主要包含市政道路两侧绿化,交通设施工程主要包含新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粘贴交通标线,道路照明工程主要包含新建路灯、铺设低压电缆等。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本标段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0502.11万元。 |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4月20日 至 2026年04月2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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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兼任;(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3)施工项目部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②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④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且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备即可;(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3)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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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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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至 2023年03月16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6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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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提供以上资料(介绍信需包含领取人姓名、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及投标确认单通过网络(邮箱:)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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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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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许巍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道9号
邮政编码: 301605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8203
传 真: 60972302-8203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董利杰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泉旺路19号
邮政编码: 301700 联系人: 郑工 电话:
传 真: 无
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刘女士
电话: -8203 传真: 60972302-8203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道9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董景志
电话: 68608703 传真: 68608636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