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门双碳实验室实验楼改造修缮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广东
-江门市
业主单位
关于对“ 江门双碳实验室实验楼改造修缮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项目情况,现对2023年2月24日发布的 江门双碳实验室实验楼改造修缮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原内容,作出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本项目设计方具备的资质,且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多于2 家(含2 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代建单位):
江门市新会汇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
| 日期:2023年03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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