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答疑通知一
湖南
-张家界市
桑植县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答疑通知一
致潜在投标人
现将有关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作出以下 回复 :
问: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招标文件第七章4.1.1质量标准为: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为准。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为准。
问: 2、招标文件未对技术负责人作明确要求,而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管理机构表说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是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请问投标阶段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是否需提供技术负责人及相关证书资料?如需提供请明确技术负责人要求。如无需提供则其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可采取承诺制,中标后合同签订时提供即可?
回复:技术负责人在投标阶段不作要求,无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可以采取承诺制,中标后合同签订时提供即可。
问:3、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 8 % ,专用合同条款3.6: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8 %,两处对履约担保金额描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专用合同条款3.6为准,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8%。
问:4、专用合同条款15.2:按最终工程结算金额的3%留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专用合同条款15.3.1质量保证金为 3 %的工程款;两处对质量保证金额度不一致,请明确质量保证金额度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专用合同条款15.2规定的为准。按最终工程结算金额的3%留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问: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10.14.8:1、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投标文件应当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章。两处签章要求不一致且招标文件第七章为技术标准和要求。请明确投标文件签章要求以哪个为准?如以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章,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未落有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章节是否均无需盖章?请明确。
回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为准。投标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投标人加盖的单位公章与其营业执 照的单位名称应当一致。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格式(暗标)”的规定。
问:6、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投标报价说明中第六条“按设计图纸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的项目,且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则其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请问:项目竣工结算时是否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回复:以实际完成计量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本次答疑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知悉。
招 标 人:桑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张家界市桑植县澧源镇高家坪社区方家坪组;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446222878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山大道吉大安置小区34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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