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机构框架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河北
-邢台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机构框架采购项目已由邢台市任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编号:HBQZ-2023-0022.1.2项目名称:任泽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机构框架采购项目2.1.3预算金额:0元2.1.4最高限价(如有):100%2.1.5采购内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2.1.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
2.2 招标范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有效的三类及以上维修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5 00:00:00至2023-03-2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任泽区网”或“”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 1.已在“河北省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hb.zcjb.com.cn)递交投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3.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CA可咨询400-707-3355。4.潜在供应商如对征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提出。若供应商在使用“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6-6620。5.征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从“任泽区网”、“”自行,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未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06 09:00:00,地点为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任泽区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任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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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任泽区城区 | 地址: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王晓勇 | 联系人: | 董鹏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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