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中间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
-河西区
信息化中间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0615-234423060049 )
一、招标条件
本 信息化中间件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其他 ,招标人为 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购方式为 竞争性磋商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其中主要包括 : 信息化中间件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记录(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社会保险交纳记录(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4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 : 00 时 -11 : 30 时, 14 : 00 时 -16 : 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 19 号 405 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 10:00 时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 19 号 603 室 )。逾期送达 / 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 2023 年 3 月 27 日 10:00 时止;
磋商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 19 号 603 室 )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 19 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机构名称: (盖章)
2023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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