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吐尔根萨依河别勒托干村至铁热克阿吾孜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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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吐尔根萨依河别勒托干村至铁热克阿吾孜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吐尔根萨依河别勒托干村至铁热克阿吾孜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项目【2020】15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50.06%地方自筹49.94%,项目法人代表为/,招标人为新源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源县
2.项目规模:本次建设防洪工程为修建护岸总长6.549km:其中左岸长1.93km、右岸长4.619km,左岸治理范围L20+420.26~L22+350段,右岸治理范围R7+000~R8+300.27、R13+958~R16+342.80、R22+412.46~R22+742.46、R22+791.37~R23+396.37段。本次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的洪峰流量为48.8m³/s,工程等级为V级,工程规模为小(2)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003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吐尔根萨依河别勒托干村至铁热克阿吾孜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第三标段 | 152 | 360.0 | 左岸桩L20+420.26~L22+350段,总长度1930m。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
A65400039004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吐尔根萨依河别勒托干村至铁热克阿吾孜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第四标段 | 152 | 20.0 | 本次建设防洪工程为修建护岸总长6.549km:其中左岸长1.93km、右岸长4.619km,左岸治理范围L20+420.26~L22+350段,右岸治理范围R7+000~R8+300.27、R13+958~R16+342.80、R22+412.46~R22+742.46、R22+791.37~R23+396.37段。本次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的洪峰流量为48.8m³/s,工程等级为V级,工程规模为小(2)型。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
A65400039001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吐尔根萨依河别勒托干村至铁热克阿吾孜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第一标段 | 152 | 420.0 | 右岸桩R7+000~R8+300.27段、右岸桩 R22+412.46~R22+742.46段、右岸桩 R22+791.37~R23+396.37段护岸工程,总长度2235m。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
A65400039002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吐尔根萨依河别勒托干村至铁热克阿吾孜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第二标段 | 152 | 440.0 | 右岸桩 R13+958~R16+342.80段,总长度2384m。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疆外投标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第四标段:具备[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3)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4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平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7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新源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路74号 | 地 址 | 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综合楼818室 |
| 邮 编: | 835800 | 邮 编: | 835000 |
| 联 系 人: | 钱杰 | 联 系 人: | 蒋立斌 袁晓燕 |
| 电 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监督单位: | 伊犁州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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