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水质净化厂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
-珠海市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红旗水质净化厂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Z20230105)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正后如下:
( 一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
( 二 )本项目只接受液体聚合氯化铝生产厂家(制造商)投标。
( 三 )信用信息: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 [以上信用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须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注:招标文件如涉及到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正,本公告未作修改的,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珠海汇华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3月15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