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服务类备选单位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对2023年度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检测服务类备选单位(不含必须依法公开招标的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受招标人委托,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服务类备选单位。
二、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各标段名称及备选数量如下:
三、各标段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各标段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见下表:
5、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其它:
6.1符合资质范围的投标人可以参与上述四个标段的投标。
6.2同一投标人同时具有多个标段中的多个专业资质的,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多个专业的投标,且可同时中标。
7、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利对投标人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则作废标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请投标人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国贸中心2309室),联系人:,联系号码:)现场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盐城国贸中心25楼2502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3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盐城国贸中心2502楼会议室)。
注: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上述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或未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在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国贸大厦25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盐城国贸中心2309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