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单位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法律服务机构(融资类)备选单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作为招标代理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现公开对外招聘5家法律服务单位组建2023年法律服务机构(融资类)备选库。
服务内容:融资类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投标人(含其总所)、交易所等审批部门的律所白名单内,具有处理对应金融产品的法律服务资质。
2、企业业绩要求
2.1近三年为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他知名企业提供融资类专项法律服务的经验和案例,对部分法律服务项目及内容进行简要描述;
2.2近三年为江苏省内大中型国有企业债券类产品(含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PPN、ABN、小公募债、私募公司债、企业债、ABS、海外债、离岸人民币债券、理财直接融资计划、债权融资计划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应债券类产品需发行成功)的成功案例。
3、信誉要求
3.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参与本次投标前3年内单位及项目成员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无因为服务质量或其他问题被取消、暂停合作的情况。
4、其他要求
4.1律师事务所具有熟悉港口、金融、经济、财务、会计等业务的专业律师团队,且专业素质强,实务经验丰富。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3月16 日至2023年3月24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到(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国贸中心2309室),联系人:,联系号码:)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下午15:00时
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交到投标会现场(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盐城国贸中心25楼2522会议室),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7日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注: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上述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或未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负责人:范明明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盐城国贸中心2309室
联系人:
电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