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医疗保障局荆州市2023年至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经办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湖北
-荆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ZSJ-202303-FS010
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荆州市2023年至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经办服务项目
3.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11日
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二、更正信息
1.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 更正内容:(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投标人为省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省级公司已被列入湖北省银保监会公示的《湖北银保监局关于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的公告》中;(4)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由其省级或总(集团)公司批准同意承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业务,承诺对超支风险提供连带赔偿责任担保,并承诺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同一总(集团)公司及其下属的所有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号的投标;(,并由其省级或总(集团)公司盖章确认;投标人为省级及以上公司无须填写)更正为”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投标人或其省级公司已被列入湖北省银保监会公示的《湖北银保监局关于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的公告》中;(4)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由其总公司批准同意承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业务,承诺对超支风险提供连带赔偿责任担保,并承诺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同一总(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子、分公司、分支机构均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号的投标;(、,并由其总公司盖章确认;投标人为总(集团)公司的无须填写)”;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中“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及其所有下属公司相关业绩、奖惩等所有资料均应作为评审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各项承诺或证明材料须由投标人进行承诺或证明,该承诺或证明效力涵盖其下属所有公司。受上级公司委托或授权投标的,只能以委托人或授权方(即上级公司)的名义投标,不得以被委托人或被授权方的名义投标。”更正为“2.4‘投标人’是指:在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及其所有下属公司相关业绩、奖惩等所有资料均应作为评审材料,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进行承诺或证明的,该承诺或证明效力涵盖其下属所有公司”;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中“(五)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及第七章中 “”、“”部分内容有调整,现已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4)原招标文件第七章增加“”。
3.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7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 沙市区园林路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 荆北路176号第4栋1门1层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靳经理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