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同兴镇和圩等村土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灌云县同兴镇和圩等村土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Z-ZDZB-202302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市,灌云县
一、招标条件
本灌云县同兴镇和圩等村土地复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3万元/亩,招标人为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建设地点:灌云县同兴镇;
2项目规模:项目建设规模约为16.3635亩;
3招标控制价:5.3万元/亩;
4工期要求:90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土地填埋、熟土覆盖、土地翻耕、土地改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灌云县同兴镇和圩等村土地复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灌云县同兴镇和圩等村土地复垦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件);
投标人承诺书(原件)。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
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
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
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
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④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2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系)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代理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地点: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B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B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B区
七、其他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灌云县同兴镇
联系人:杜所长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B区
联系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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