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河北
-唐山市
【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总承包-一标段 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以 唐曹审批投资核字〔2023〕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曹妃甸区曹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曹妃甸区曹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排水老旧管网改造1标段雨污分流(永丰路、建设大街、垦丰大街、唐海路、大通路),唐海县城配套充电设施,迎宾路市政管网及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森林公园提升改造,全民健身场所新建工程。 3.项目总投资估算53459.67 万元。 4.计划建设期:36个月。 5.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完成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总承包-一标段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①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市政行业(至少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业绩: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以各成员职责分工对应提供勘察、设计、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业绩);⑤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不良记录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⑥主要人员资格(以下主要人员不得兼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验业绩,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醒: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交易系统文件。未通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自行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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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要求牵头人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若联合体投标人由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勘察专业或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中承担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21 00:00 至 2023-03-2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4-1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鸿金信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 |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市政服务大厦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龙庭时代商住楼2楼2单元1203号 |
| 邮编: | 063200 | 邮编: | 060000 |
| 联系人: | 孟靖 | 联系人: | 任立国 |
| 电话: | 0315-8980668 | 电话: | 0315-6484888、19912386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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