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江苏
-泰州市
[0]长江路(公新公路-润新大道)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70001项目名称长江路(公新公路-润新大道)道路工程标段编号70001-BD-001;标段名称长江路(公新公路-润新大道)道路工程;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3月21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3月27日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7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江路(公新公路-润新大道)道路工程 已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路(公新公路-创新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2020]23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市润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江路(公新公路-润新大道)道路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桥镇 2.2 建设规模: 小型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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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 4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 5 )其他 ①□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⑤ □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 6 ) ? 投标人为拟派 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 时间要求: 2022 年 11 月 - 2023 年 1 月,其他要求: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 否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2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3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 3.3 ( 3 )、 3.3 ( 4 )、 3.3 ( 5 )、 3.5 、 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 17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 14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平台、泰州市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靖江市润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 电 话: *** 代理机构: 地 址: 靖江市新天地滨江花园小区东门北侧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顾雨阳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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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7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江路(公新公路-润新大道)道路工程 已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路(公新公路-创新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2020]23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市润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江路(公新公路-润新大道)道路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桥镇 2.2 建设规模: 小型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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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 4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 5 )其他 ①□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⑤ □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 6 ) ? 投标人为拟派 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 时间要求: 2022 年 11 月 - 2023 年 1 月,其他要求: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 否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2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3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 3.3 ( 3 )、 3.3 ( 4 )、 3.3 ( 5 )、 3.5 、 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 17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 14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平台、泰州市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靖江市润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 电 话: *** 代理机构: 地 址: 靖江市新天地滨江花园小区东门北侧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顾雨阳 电 话: |
报名信息请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