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23年农业农村局植保无人机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宿州市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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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P-LBCG2023011
二、项目名称: 灵璧县 2023 年农业农村局植保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城北关六七仓库
中标金额: 224805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农业无人机 品牌(如有):大疆 规格型号: 3WWDZ-40A 型 T40 数量: 35 套 单价: 64230 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新士 张守劲 高丽雅 ( 组长 ) 李效锋 高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收取, 3.47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大市场 10 栋 2604 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宿州市灵璧县罗河路灵璧县第一初级中学对面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大市场 10 栋 2604 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雪吟
电 话: 需解锁
十、
1. 采购文件
2. 中标结果公告
3. 中标供应商情况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8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0分
-
提交申请
提交人:
需解锁
办理意见:
请审核
提交时间:
2023-03-21 16:19:42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