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一级取水口计量监测设施新建或更新改造工作项目
新疆
-博尔塔拉州
精河县一级取水口计量监测设施新建或更新改造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一级取水口计量监测设施新建或更新改造工作项目已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精河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精河县
2.项目规模:本次项目针对茫丁乡、八家户农场、托里镇、大河沿子镇、阿合奇 农场 3 个乡镇 2 个农场的 155 眼机井井电双控监测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包括流量计、RTU 模块等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工作,同时将监测数据共享至水利厅、国家取用水管理平台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E65270039001 | 精河县一级取水口计量监测设施新建或更新改造工作项目 | 更换电磁流量计10套,更换RTU模板和天线68台,改装大功率控制台20台,更换交流接触(400A)20套,更换交流接触器(250A)106套,太阳板(75W)15块,蓄池电(24V15Ah)35个,控制柜及监控设备转移2处,更换控制柜电器设备1套,流量计重新布线1处及其他附属设施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有相应资格能力的厂商或经销商,具有电磁流量计厂家授权、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书;提供RTU(遥测终端)厂家授权、SL180检测报告,提供数据集成承诺函,现场勘查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类似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1、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2日 至2023年04月10日 。
2.获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网办事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11时00分,
2.递交方法: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博州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尔塔拉报、博州网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精河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精河县和平西路16号 | 地 址 | 博乐市南城供销新合大酒店8413室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邢更瑞 | 联 系 人: | 付倩倩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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