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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务平台对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

静安区

发布时间:2023-03-21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上海海事法院

项目概况

司法警务平台对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03日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30228114579-00015135

项目名称: 司法警务平台对接项目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20000元 ( 国库资金:22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司法警务平台对接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2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上海海事法院按照上海法院司法警务系统建设的统一要求,升级改造本院司法警务展示系统并实现本院高分贝报警、人员定位、安防监控、车辆定位等系统与高院警务指挥平台的对接(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实现全部招标要求,并通过验收(含1个月试运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服务必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21日 至 2023年03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03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在上海(云采交易平台)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递交备用纸质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4月03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报价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报价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报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录入(如有),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海事法院

地 址: 迎春路56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 62091273-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

电 话:62091273-8004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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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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