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中医院污水处理升级改造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安庆市
潜山市中医院污水处理升级改造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推送时间: 20230322114524
原文链接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QSZBCG2023-054 | |
项目名称 | 潜山市中医院污水处理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潜山市中医院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21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3月22日至2023年03月23日17时30分 | |
招标人代表 | 占先生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联合体方: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80000.00元 | |
项目管理人员 | 1、 项目经理:汪弟(注册编号:皖234222210481;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2、 设计负责人:孙茂平(高级工程师) | |
投标人相关业绩 | 1、 芜湖市中医医院污水改造项目; 2、 肥东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综合楼污水预处理及环保验收项目 ; 3、 永修县人民医院传染大楼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4、 旌德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 5、 鸠江区江北四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 6、 潜山市黄铺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项目 ; 7、 芜湖市湾沚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设备施工安装运维项目 ; 8、 池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9、 包河区烟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设备及安装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10、 和县姥桥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项目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力 | 1、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 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服务期 | 60日历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联合体方: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80000.00元 | |
项目管理人员 | 1、 项目经理:余进(注册编号:皖234212130829;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2、 设计负责人:任正勇(高级工程师) | |
投标人相关业绩 | 1、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 2、 水湖镇颜湖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 3、定远县总医院污水处理改造项目; 4、铜陵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区污水处理工程; 5、经开区分院污水处理站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工 程;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力 | 1、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 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排水工程); 4、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服务期 | 60日历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 | 570000.00元 | |
项目管理人员 | 1、 项目经理:王钱(注册编号:皖234192020172;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2、 设计负责人:徐春林(高级工程师) | |
投标人相关业绩 | 1、 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小区污水处理工程; 2、 亳州市肿瘤医院污水处理、衰变池、垃圾站、雨水回收工程; 3、黄山市黄山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焦村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4、安徽省儿童医院三里庵院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及整套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及运营服务项目; 5、金寨县刘冲扶贫养猪场项目环保工程; 6、芜湖市繁昌县中医医院新院区污水处理站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 7、来安雷官镇污水提升项目。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力 | 1、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3、 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设计资质;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服务期 | 60日历天 | |
评标情况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需解锁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需解锁。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潜山市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