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一标段重新招标
湖南
-株洲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醴陵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已由 湘发改农【 2022】278号文件、湘农联【2022】80号文件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 招标人为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 代建人为 醴陵市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名称: 醴陵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2 建设地点: 醴陵市孙家湾镇、泗汾镇、东富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 106 国道、铁水河沿线的孙家湾镇、泗汾镇、东富镇,辐射 3 个镇 15 个行政村(社区)。项目建设地集中连片、示范性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在孙家湾镇(观前村)、泗汾镇(泗汾村)、东富镇(东兴村)新建30m3/d的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点3座。(2)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在东富镇的东富村、西林村、枧头洲村、横新村、东兴村新建单体式净化槽245套,联户式人工湿地500座;在泗汾镇的泗汾村、农场社区、茶田村、陈家垅村、何田村新建单体式净化槽230套,联户式人工湿地470座;在孙家湾镇的孙家湾村、龙虎湾村、观前村、文家湾村、西岸村新建单体式净化槽225套,联户式人工湿地430座。(3)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附属工程:配套DN300的污水收集主管网3355m,De110的污水收集接户管78000m;DN700检查井148座。
2.4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210 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 达到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
2.6 保修要求: 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 第 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 招标文件相关 规定保修 , 工程竣工后,自下达最终验收确认书上的日期起,保修期为 1年 。
2.7 招标范围: 本 项目 第一标段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 招标人提供的 工程量清单为准 。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总共分为3个标段, 此次招标的为第一标段, 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元) |
第一标段 | 东富镇 | 6685784.92 |
注:投标人只能对本招标项目 三个标段 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重复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具有独立 企业 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
3.2 投标人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企业资质, 且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 以及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承诺中标后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 ;
3.6 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由企业提供施工项目部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官方查询网址;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3. 8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依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株政办发〔 2022〕15号)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中企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 资格后审 。
4.2 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 或电子保函 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 023 年 3 月 23 日至 20 2 3 年 4 月 12 日 9 时 0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株洲市平台 (网址:http:\\ 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等相关资料 。通过网络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等相关资料 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等相关资料 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株洲市平台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如有问题请联系: QQ:3562613576 或 )。
6.3 平台 (网址:http:\\ 上发布, 投标人自行。 通过网络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 023 年 4 月 12 日 9 时 0 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株洲市平台 (网址: http:\\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 .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
7.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株洲市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网址: http:\\ )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 在株洲市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 111号(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设立开标会场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湖南省》、《株洲市平台》 (网址: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 。
1 0 、联系方式
( 1)招 标 人: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株洲市醴陵市仙岳山街道五里墩村
联 系 人:
电 话:
(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江山路 79号宏达鑫座11楼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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