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址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河南
-安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安县公开采购-2023-4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址仪器设备购置(第一批)项目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1日二、更正信息1、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2、更正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安县公开采购- | 安阳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址仪器设备购置(第一批)项目(包7) |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方里镇张庄村 26 号 | 7,190,000.00 | 元 |
因原中标人“安阳斯普润科技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顺延下一候选人“”为本项目(包7)中标人。
因电子开标记录表等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电子公章有差异,故按投标文件、中标人单位名称为:。3、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4日17时30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名称:64 排 CT;品牌规格型号:开影Precision 128 Max;数量:1台;单价:7190000.00元。
2、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76520元。
温馨提示:为防范电信诈骗,代理服务费采用现金支付或采购文件中公布的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成交供应商采用其它形式进行支付。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河南省(安阳市)”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安阳县妇幼保健院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光辉路联系人:乔翠红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市军粮专供站办公楼五楼)联系人:彭亚松联系方式:、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亚松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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