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保障房剩余房源及房屋出租出卖和罚没资产评估项目更正公告
黑龙江
-鸡西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S-230322-T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障房剩余房源及房屋出租出卖和罚没资产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2.1、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房屋评估
第二标段:资产评估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内容;
3.2.第一标段: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或备案公告。
3.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至少2名专职注册评估师。所有人员应为本项目内容所涉及的专业,须证企相符、证书有效。
3.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将通过以下系统或平台对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1)中国政府采购;
(2)信用中国.html);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企业及严禁参与本项目;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谈判;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谈判;集团公司中子公司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参加同一标包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谈判(以获取文件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8.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中国、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4433/hljcg/index.jsp?id=00) 平台发布。
2.本项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此变更公告作为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对供应商约束作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鸡兴东路鸡西市龙水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西山办西山4-首-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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