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福建
-泉州市
惠安县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 的 惠安县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招标编号: 35052023011)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补充修改通知: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3条款详细评审之内容“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 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技术文件之内容“ 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 ” 均 修改为 : “ 除技术文件正本封面外, 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 。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项第2.1.2条款资格评审标准之“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评审因素名称修改为 “专业咨询负责人”。
二、答疑纪要:
提问 1:资格商务文件要求一正五副,投标文件副本是否可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
答疑:可以。若资格商务文件副本是由其正本盖章签字后复印而成,仍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该副本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提问 2:招标文件P41--4投标4.1.3技术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中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评审,技术文件统一用白色A4(有关图纸可用A3的白色纸)纸复印纸 。 请问图纸采用 A3纸张,在胶装时A3图纸可否折叠装订 。
答疑:可以。
提问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答疑:是。
本补充修改通知和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补充修改通知和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和答疑纪要为准。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招标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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