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洲彩滨中路码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金沙洲彩滨中路码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公开比选公告
金沙洲彩滨中路码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各地合格的单位前来参加。公开比选公告内容如下:
1. 比选项目名称:金沙洲彩滨中路码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2. 项目编号: TC230W025
3. 项目内容及要求:根据评价工作的要求编制完成《金沙洲彩滨中路码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准备报告审查会所需的送审资料、会议汇报材料等,及时按照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并协助报送和跟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作。
注:如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形式、格式和要求发生调整,需根据主管审批部门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实施,原则上不调整本次服务收费。
4. 项目最高限价 :¥509,050.00 元;报价不得超出该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所报价格为完成本比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即本次所报价格即为合同价,任何情况下,供应商报出的价格不得更改。
6. 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比选,供应商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参选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供应商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6.2 供应商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 ① 失信被执行人; ② 重大税收失信主体; 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网站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日当天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国 及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提供需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书》)
6.4 其他要求:
6.4.1 供应商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采购人书面拒绝参加比选的;
6.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被责令停业的;③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④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⑤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⑥ 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比选和合同期间,业主要求供应商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 、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 )“腐败行为”是指在比选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采购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 )“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比选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比选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 、如果供应商被认定在本比选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比选资格。(提供需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书》)
6.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比选或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比选项目。(提供需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书》)
6.4.4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比选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7.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2023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9 日
(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8. 领取比选文件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3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9 日 期间( 9:00-12:00 , 14:00-17:0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599 号 803 单元)递交报名资料;或选择邮件方式购买,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 ,经审核符合相关要求后,报名成功,并将比选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 0 元,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收款账号信息:(公对公转账)
收款人: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02000496
9. 供应商应于比选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3 日 9 : 30-10 : 00 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599 号 803 单元(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0. 比选时间: 2023 年 4 月 3 日 10 : 00 ;比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599 号 803 单元(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1. 本公告及其修改、补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cg.gemas.com.cn/ ) 、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中国( ) 上发布。
12. 特别说明
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报供应商不足 3 家的(即一家或两家),可以继续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后确定中选供应商。
13. 采购人: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
联系人:
14. 代理单位:
联系人: / 任工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599 号 803 单元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2023 年 3 月 24 日
202303067893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