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务中心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宜昌市
项目概况 : 新政务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猇亭区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4 月 7 日9时 0 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XTZ0467-2023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 5 -2023-00033
3、项目名称:新政务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采购预算: 137.9万元
6、 最高限价:124.804493 万元
7 、采购需求:项目位于猇亭大道203号原18中2号 楼 ,为新政务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 1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 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 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 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彩色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为具有综合类(C3证)的专职安全员或同时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及土建(C2证)的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7)供应商应提供拟派人员自2022年1 2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有效);
(8)供应商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提供“省一体化平台 ”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提供“省 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 供应商的施工类“ 建筑 工程”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响应截止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供应商信用 信息等情况(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 分)
(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需清晰可见(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延期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1、时间:从2023年03月2 4 日 17 时 0 0分至2023年0 4 月 07 日 09 时 0 0分止。
2、地点:猇亭区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取得数字证书(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后,方可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指南》)。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猇亭区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 网在宜昌市猇亭区中心一楼开标室(猇亭大道 180 号,宜昌市猇亭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1 楼)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进入宜昌市猇亭区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
2、发布媒体为猇亭区政府门户、 猇亭信息网( )、湖北省政府采购。
八、凡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猇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清华科技园1号楼2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枫
联系方式:
202 3 年 3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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