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6纳日松至长滩高速公路nlzjb
安徽
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1﹞34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发﹝2021﹞170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发﹝2022﹞55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准格尔旗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建设单位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准格尔旗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龙高速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省道S224曹羊公路K210+255公里附近,同时考虑向西出线问题,布线起点桩号为K0+000, 设计起点确定为与曹羊线交叉处东侧900米, 里程桩号为K2+100;
本项目终点位于准格尔旗长滩村西,与S31大饭铺至龙口高速公路相接,接于长滩枢纽互通(互通工程规模计入大龙高速),终点桩号K56+320:主要控制点:贾家湾、岛宝沟、点灯湾、五字湾村北、石板粱,狼胖峁、头道熬包、刘家圪旦、周家沟、王家塔、大石拉塔、特拉沟、免利壕、刘家圪旦、长滩等村落。
主线路线长度为54.685公里,路面工程总长度40.282公里,总面积888.527千平方米:设置特大桥2008米/1座、大中桥9970米/28座.涵洞94道,分离式立交3处,互通立交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天桥15座,通道桥4座,通道涵11道,主线征用土地约7105亩。
连接线路线长度为8.969公里,路面工程总面积146.874千平方米:设置大中桥589.2米/2座、涵洞18道,分离式立交1处:征用土地493.4亩。
主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米。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1米。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共2191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共14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5月31日。
缺陷责任期共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包括主线、连接线)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机电(含智慧高速)、交通安全设施、房建、钢结构、绿化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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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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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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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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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里程(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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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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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Z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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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K2+100~K56+320
互通:纳日松互通、五字湾互通、沙圪堵南互通。
房建设施:纳日松互通收费站、五字湾互通收费站、五字湾养护工区、沙圪堵南互通收费站、路段管理中心、交警大楼,路政大楼,长滩西服务区。
连接线:沙圪堵连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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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54.685km
连接线:8.969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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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联合体投标的,该条不适用于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联合体成员,其它成员均应满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需投标人办理CA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点击操作手册。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招标图纸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4.4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3)在“内蒙古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网上申请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一旦超时相关操作将无法进行,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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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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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内蒙古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泰商务广场CBD办公区T2号楼
电 话:0477—8586809
邮 编:01700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准格尔旗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龙高速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周家湾村伊泰大酒店
邮政编码:017100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恒大城
邮 编:010000
电 话:
联 系 人: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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