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指挥中心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节能改造维修及院区增加伪装设施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
应急指挥中心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节能改造维修及院区增加伪装设施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T-ZBDL-2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应急指挥中心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节能改造维修及院区增加伪装设施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15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应急指挥中心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节能改造维修及院区增加伪装设施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应急指挥中心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节能改造维修及院区增加伪装设施施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5日08时30分到2023年01月1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受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就应急指挥中心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节能改造维修及院区增加伪装设施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项目名称:应急指挥中心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节能改造维修及院区增加伪装设施施工项目
1.2项目编号:HT-ZBDL-2023001
1.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150000.00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暂定款,含税费(最终付款金额以市财政部门审批资金为准)。
超过本预算控制金额的响应将被拒绝。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预算
(元)项目最高限价(元)
1应急指挥中心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节能改造维修及院区增加伪装设施工项目150000.00150000.00
1.4工期(竣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1.5建设地点:洛阳市太康路11号
1.6采购范围:具体内容包含工程维修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经现场查看双方约定需要维修的其他内容。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8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
1.9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1.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11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保质期限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实行免费服务(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项目共1个标段。
投标人应就整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且不得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3.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人支付。
请供应商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五、报名注意事项
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05日至2023年1月1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5.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磋商,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0层)招标咨询部获取磋商文件。
5.3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出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0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电子、中国公布。
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1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0楼
联系人:
电话:-8069/8099
电子邮箱:
2023年01月0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永泰街交叉口向东70米路南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0层
联系人:
电话:-809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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