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护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西护城河内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安徽
-马鞍山市
项目编号
皖 E0-18-2023-0012
项目名称
当涂县护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西护城河内侧(提署路以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EPC 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当发改〔 2022 〕 259 号 )
项目统一代码
2019-340521-78-03-03249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当涂县振兴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建设地点
马鞍山市当涂县( 具体地点见“建设规模” )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范围为西护城河内侧,西苑北路以西,提署路以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园环路、游步道、停车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景观提升。(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工期
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 30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 360 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图审,以及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等工程总承包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2600 万元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 1 )设计资质 :须具备以下 1 )或 2 )要求: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 )具备①和②两项资质:
①【市政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 2 )施工资质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 2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 : 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指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等专业,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
( 3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3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 2016 〕 35 号)为准) :
( 1 )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5 分的。
( 2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5 分到 9 分 ( 含 9 分 ) 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3 个月。
( 3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到 19 分 ( 含 19 分 ) 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 4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到 29 分 ( 含 29 分 ) 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 5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30 分以上 ( 含 30 分 ) 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 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3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4 )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 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 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 ( 含 ) 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 2 )投标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 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 ( 含 ) 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 、业绩要求: / 。
7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2 )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
( 3 ) 联合体投标的,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须为负责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工;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在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
9 、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10 、已从马鞍山市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资料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3 日 17 时 30 分,进入马鞍山市中心网(网址: ),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 、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系统中自行查看。
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2 月 8 日 9 时 00 分。
2 、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系统。
4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 网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 .docx
开 标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 3 开标室。
3 、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4 、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 1 :
户 名:马鞍山市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 95588324
账户 2 :
户 名:马鞍山市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 号: 5210002001606
账户 3 :
户 名:马鞍山市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 0
账户 4 :
户 名:马鞍山市中心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200102677291
账户 5 :
户 名:马鞍山市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账 号: 126240010466688890000000627
特别提示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 2020 〕 10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涂县振兴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路
邮 编: 243000
联 系 人:季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招采一部
邮 编: 243000
联系人:丁刚
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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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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