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长沙县图书馆2023年—2026年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
-长沙市
服务类合同预览
|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GK-20230213004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润荣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图书馆2023年—2026年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302130048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3-03-16 —— 2026-03-15 3.2 履行地点: 长沙县图书馆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湖南润荣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811需解锁04102)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7932.2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外包服务考核办法》,服务费用支付与服务量、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具体服务费用以月度质量、服务量考核结果为准,按月度支付。(服务量以当月服务人数及工种按实结算;月考核得分大于等于95分,全额支付当月按实结算的服务费用;月考核得分大于等于80分且低于95分,当月按实结算的服务费用按照95%支付,月考核分小于80%,当月按实结算的服务费按考核得分的百分比支付;比如月考核得分为79分,支付当月按实结算的服务费用79%。) 。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进行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4)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长沙县图书馆服务转包、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 (3)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3月15日起 生效11.其他条款 /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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