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红塔区特色消费新场景打造专项策划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玉溪市
招标公告
玉溪红塔区特色消费新场景打造专项策划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红塔区特色消费新场景打造专项策划 2ba8631c-edc6-4ceb-a56a-83b097e86981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2ba8631c-edc6-4ceb-a56a-83b097e86981 | ||
建设规模: | 预算金额200万元 2ba8631c-edc6-4ceb-a56a-83b097e86981 | ||
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服务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塔区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3-27 18:59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申请人于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云南省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免费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杨工 |
办公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黄笛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ZH530400202300032001001 |
标段名称: | 玉溪红塔区特色消费新场景打造专项策划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4-03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4-19 09:00 |
开标地点: | 红塔区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一)项目概况:红塔区地处滇中腹地,是云南省南北交通枢纽,区域性国际大通道的交会区域,GDP过千亿,是玉溪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正进入跨越发展关键期,培育城市发展新动能尤为重要。消费场景作为城市发展的新动能,正改变传统的消费形态和社会生活,重塑城市经济发展的路径,但是玉溪特色消费场景打造面临消费场景建设总体规划统筹滞后、特色消费场景总量小、多业态消费场景打造不充分、基础设施不完善等。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打造消费新场景,激发经济新活力,明确指示“全市特色消费场景打造的重点在红塔区”。发挥区域特色优势,打造特色消费新场景体系、明确消费场景打造路径,激发消费增长动能,增强消费吸引力和辐射力,带动特色消费产业发展。通过对国内外特色消费场景打造案例进行深度研究,充分挖掘特色消费场景打造的成功经验。立足青花街、滑板公园、新兴州、小庙街、玩酷公园、聂耳文化广场等不同权属、不同类型的空间载体,打造包括:露营基地、夜市场景、美食广场、精品酒店、灯光球场、网红街区、夜读基地、口袋公园、遗址公园等特色内容,设计“好看、好吃、好玩”的特色消费项目,构建具有红塔特色、国际水准的消费场景网络。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服务地点:玉溪市红塔区。 (三)采购范围:(1)制定专项策划方案:到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收集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士等进行访谈,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完成《玉溪红塔区特色消费新场景打造专项策划》方案。(2)提供动态顾问服务:①资源整合顾问:发挥采购人的资源整合优势,推荐符合红塔区特色消费场景打造需求的有实力的项目投资者、专业运营商、品牌营销等相关机构。②规划设计顾问:配合参与“红塔区特色消费场景专项规划”的研讨和现场会议,提出指导各类规划及设计方案的专业建议。③提供品牌支持:发挥策划品牌影响力,以总策划的名义推广,强化影响力。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2020年度至2022年度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注册后最近连续年度且含成立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调查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1.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1.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1.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投标人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4-19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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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 5、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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