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朝阳村水泥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编号:CCDG2023Z001-JT
项目概况
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朝阳村水泥路建设工程的各潜在供应商应向进行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CCDG2023Z001-JT
项目名称: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朝阳村水泥路建设工程
采购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采购范围:项目位于朝阳村境内,修建9条道路,总长度2738m,转角面积22.80m2;1孔-Φ600过道管(既有管利旧)12m;1孔-Φ600过道管(新建)4m;2孔-Φ600过道管(新建)4m;1孔-Φ800过道管(新建)12m。(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完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0227万元
最高限价:147.0227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单位须提供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服务函,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否决其磋商。
3.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在近三年(2020年3月30日到2023年3月3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⑥未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加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不定)服务窗口()
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获取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职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如有)。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长春市网、中国、中国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206J
地址:九台区兴隆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6833703680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雯彤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文件。
2023年03月22日
注: 本磋商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磋商公告内容为准;本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平台和各市(州)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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