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应急保障中心建设项目
吉林
-长春市
招标公告
朝阳区应急(消防)保障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16日
|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719.47万元 |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
标段(包)编号: A3205820001016147001001 | |
建设单位: 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 |
标段(包)名称: 朝阳区应急(消防)保障中心建设项目 | |
招标代理单位: | |
工程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 | |
总投资(万元): 1719.47 | |
建筑面积: 4205.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 |
计划开 / 竣工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2年09月19日 至 2022年09月23日 | |
投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ZX-2022-08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朝阳区应急(消防)保障中心建设项目 已 由 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朝发改审[202 2 ] 17 号文件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 ,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朝阳区应急(消防)保障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一级普通消防站,总建筑面积 4205.7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53.33㎡,地下建筑面积252.3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级消防站业务用房1栋,建设面积3671.27㎡,训练塔一座,建筑面积254.4㎡,消防泵房一座,建筑面积274.0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66㎡,地下建筑面积252.39㎡) , 门卫室 一座,建筑面积6㎡,并对场区内部进行配套公用工程建设,具体 详见施工图纸及说明。 2.3最高投标限价 :1719.4782万元。 2.4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建设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 2.6计划工期: 2022年10月 20 日至202 3 年 6 月 30 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7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 人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 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 的缴纳记录和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 (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 其他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 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 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 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 的缴纳记录和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 (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9年1月 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 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 ;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注: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1)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在近三年 (2019年 1月1日至今 )内投 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8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 的缴纳记录和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 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 7 〕 36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 , 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网 ( 网址 : , 下同 ) 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 9 月 19 日 8 时00分至2022年 9 月 23 日 16 时00分登录长春市网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注册及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锁;(2)登录长春市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10月 14 日9时30分;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 二楼 207 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 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网(网址 http: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直播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自行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加入腾讯会议(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腾讯会议号),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 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 。 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长春市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的方式定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 系 人: 王建林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7楼712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 办理数字证书CA 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 长春市网—用户登录入口 (交易主体服务平台) 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长春市网—用户登录入口 (交易主体交易平台) ,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 CA办理 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 长春市网” → “ 服务指南 ” → “ 资料 ” → “建设工程 ”(点击打开)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