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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香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

黑河市

发布时间:2023-03-29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香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供应商在系统上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记录表》,将信息填列完整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简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1日 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183]RZXM[CS]20230001

项目名称: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香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34,18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1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8,769.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1标 140.641(km) 详见采购文件 168,769.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内完成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2(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2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292,12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2标 94.233(km) 详见采购文件 292,122.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内完成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3(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3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42,42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3标 108.397(km) 详见采购文件 142,428.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内完成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4(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4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36,96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4标 110.968(km) 详见采购文件 136,961.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内完成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5(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5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0,15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5标 124.376(km) 详见采购文件 150,151.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内完成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6(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6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7,47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6标 52.993(km) 详见采购文件 167,478.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内完成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7(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7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3,36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7标 91.906(km) 详见采购文件 153,365.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内完成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8(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8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4,08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8-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8标 148.572(km) 详见采购文件 184,086.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内完成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9(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9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42,287.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9-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9标 87.781(km) 详见采购文件 142,287.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内完成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10(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10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3,25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0-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10标 133.46(km) 详见采购文件 163,252.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内完成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11(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11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92,88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11标 76.068(km) 详见采购文件 92,882.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内完成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12(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香化项目1、3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6,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2-1 其他特种用途植物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香化项目1标 236,400(棵) 详见采购文件 236,400.00 -
12-2 其他特种用途植物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香化项目3标 400(斤)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夏季,具体时间由采购人通知为准

合同包13(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香化项目2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 8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3-1 其他特种用途植物 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香化项目2标 84,000(棵) 详见采购文件 84,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夏季,具体时间由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1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承诺制实行自愿原则,不愿承诺或不公开相应信息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2(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2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承诺制实行自愿原则,不愿承诺或不公开相应信息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3(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3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承诺制实行自愿原则,不愿承诺或不公开相应信息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4(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4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承诺制实行自愿原则,不愿承诺或不公开相应信息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5(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5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承诺制实行自愿原则,不愿承诺或不公开相应信息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6(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6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承诺制实行自愿原则,不愿承诺或不公开相应信息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7(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7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承诺制实行自愿原则,不愿承诺或不公开相应信息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8(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8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承诺制实行自愿原则,不愿承诺或不公开相应信息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9(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9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承诺制实行自愿原则,不愿承诺或不公开相应信息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10(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10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承诺制实行自愿原则,不愿承诺或不公开相应信息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11(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养护项目11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承诺制实行自愿原则,不愿承诺或不公开相应信息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12(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香化项目1、3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承诺制实行自愿原则,不愿承诺或不公开相应信息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13(2023年嫩江市农村公路香化项目2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2)落实推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承诺制实行自愿原则,不愿承诺或不公开相应信息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30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供应商在系统上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记录表》,将信息填列完整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简称”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供应商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同品目预算;

2.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

3.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嫩江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黑河市嫩江市嫩兴路3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星光耀二期B座230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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