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洛塘河两岸有机更新及配套停车场项目二标段
浙江
-嘉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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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市洛塘河两岸有机更新及配套停车场项目二标段(文宗路-海宁大道) (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 宁 市 洛 塘 河 两 岸 有 机 更 新 及 配 套 停 车 场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海 发 改 〔 202
2 〕 251
号 文 件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 政 拨 款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森 立 绿 化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森 立 绿 化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圣 加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海 宁 市 洛 塘 河 两 岸 有 机 更 新 及 配 套 停 车 场 项 目 二 标 段 ( 文 宗 路 -
海宁大道)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14806.63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14384.11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13116
.34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本 项 目 位 于 硖 石 街 道 、 海 洲 街 道 , 总 用 地 面 积 213183m2 , 项 目 对 洛 塘 河 ( 会 源
桥 至 海 宁 大 道 ) 两 岸 进 行 有 机 更 新 , 主 要 提 升 改 造 室 外 景 观 、 绿 化 、 新 建 城 市 展 厅 和 地 下 停 车 场 , 建
设 驿 站 , 同 时 完 善 照 明 等 相 关 设 施 , 详 见 设 计 图 纸 , 建 设 地 点 :
洛 塘 河 北 岸 , 东 起 文 宗 路 , 西 至 海 宁
大道 。
2.2 招 标 范 围 :
绿 化 , 园 路 铺 装 、 停 车 场 、 驿 站 、 景 墙 、 花 坛 、 坐 凳 、 成 品 设 施 及 给 排 水 工 程 。
其他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800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
2023年10月底完成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2
?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 自
2018-01-
01 以 来 承 接 过
单 个 工 程 合 同 价 在 7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景 观 绿 化 工 程 或 单 个 工 程 含 20000m2 及 以 上 景 观 绿
化 面 积 的 项 目 ( 不 含 纯 绿 化 项 目 ) 业 绩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以 上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 ( 以 上 资 料 提 供 原 件 扫 描
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
3.4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工 程 二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 责 人 ) 的 ,
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8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2008
﹞91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招 标 投 标 失 信 黑 名 单 ( 以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19-01-
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具 有 投 资 参 股 关 系 的 关 联 企 业 , 或 具 有 直 接 管 理 和 被 管 理 关 系 的 母 子 公 司 , 或 同 一 母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人 的 两 个 及 两 个 以 上 法 人 不 得 同 时 对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 否 则 均 按 否 决 投
标 处 理 。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直 接 监 管 的 中 央 企 业 不 属 于 本 条 款 规 定 的 “ 母 公 司 ” , 其 一 级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拟 派 项 目 经 理 ( 建 造 师 )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1条规定。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 含 图 纸 ) 和 补 充 ( 答 疑 、 澄 清 ) 、 修 改 文 件 以 网 上 下 载 方 式 发 放
浙 里 公 共 资
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自行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3-04-04
09:00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浙里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418号
地 址:
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尚都银座1203
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电 话:
057387239122
邮 箱:
邮 箱: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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