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八都镇核心区块污水零直排区2期创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
-丽水市
项目编号:None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2-53A29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八都镇核心区块“污水零直排区”2期创建项目
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16日
招标人: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异议): 需解锁 联系电话:需解锁
中介代理机构: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电话:需解锁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承诺 |
1 | 需解锁 | 4527407 | 60日历天 | 叶大练 | 合格 |
2 | 需解锁 | 4537445 | 60日历天 | 廖陈飞 | 合格 |
3 | 浙江德光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 4522387 | 60日历天 | 吴丽君 | 合格 |
4 | 需解锁 | 4627793 | 60日历天 | 祝成 | 合格 |
5 | 需解锁 | 4532501 | 60日历天 | 张松花 | 合格 |
6 | 需解锁 | 4587638 | 60日历天 | 叶丹丹 | 合格 |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公示时间: 2022年 9 月16日 至 2022 年 9 月1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 [2017]49 号)( 2019 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 9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