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县镇秸秆综合利用及农事服务中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
-宿州市
蕲县镇秸秆综合利用及农事服务中心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蕲县镇秸秆综合利用及农事服务中心提升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 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04 月 13 日 15 点 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HYY2023030
项目名称:蕲县镇秸秆综合利用及农事服务中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0万元
最高限价 : 499134.75 元。
采购需求: 蕲县镇秸秆综合利用及农事服务中心提升项目 ,地点位于 蕲县 镇 大江 村,具体 内容 详见 招标 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 30 日 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 [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 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 1)(3)(4)(5)以“信用中国” ( )、 “ 信 用 宿 州 ”( .action ) 或其他指定媒介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中国 (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 ) ]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 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函。
4、具有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 或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03 月 30 日至 202 3 年 04 月 06 日,每天上午 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或网上报名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微信)。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3 年 04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现场递交
五、 开启
时间: 202 3 年 04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 北 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为 50 万元 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 磋商 文件。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 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 王书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 3 0 栋 3 楼
联系方式: 193 1501 9775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工 电 话: 193 1501 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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