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清洁取暖及燃气管网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定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
-济宁市
曲阜市清洁取暖及燃气管网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EPC)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曲阜市清洁取暖及燃气管网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810670000175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8-370881-04-01-966188 | ||||||||||
招标人名称 | 曲阜市国投矿业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 EPC)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 ||||||||||
建设地点 | 曲阜市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需解锁 | ||||||||||
开标日期 | 202 3 年 3 月 30 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 3楼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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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需解锁、山东济宁圣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需解锁、聊城华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需解锁、枣庄力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行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市政行业乙级 | ||||||||||
设计费 | 1448600.00元 | 1490700.00元 | 1551300.00元 | ||||||||||
工程建安费下浮率 | 1.00% | 0.60% | 0.50% | ||||||||||
质量 | 1、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深度,确保通过各类审查; 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计划工期 | 440 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需解锁、山东济宁圣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 级别 | 注册编号 或证书编号 | |||||||||
1 | 张桂勇 | 施工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 23720需解锁 | |||||||||
2 | 林红良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动力) | CD213400143 | |||||||||
定标候选人名称:需解锁、聊城华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 级别 | 注册编号或证书编号 | |||||||||
1 | 陈卫国 | 施工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 208080802203 | |||||||||
2 | 俞林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动力) | CD113200054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需解锁、枣庄力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 级别 | 注册编号 或证书编号 | |||||||||
1 | 李猛 | 施工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 208080802188 | |||||||||
2 | 孙涛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动力) | CD153200150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 7 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 202 3 年 3 月 30 日 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3楼。评标于202 3 年 3 月 30 日 09时00分至202 3 年 3 月 30 日 1 3 时 00分在济宁市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3 楼 30 5 评标室 完成,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及评标过程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 3 年 3 月 30 日 -202 3 年 4 月 4 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翟主任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
其他事项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