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那佐苗族乡中心卫生院新建住院业务综合楼配套设施更正公告
广西
-百色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ZC2023-J1-300041-GXB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西林县那佐苗族乡中心卫生院新建住院业务综合楼配套设施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开标时间 |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 3 月 31 日 15 时 30 分, | 现确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 4 月 7 日 15 时 30 分。 |
2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 | 原采购文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竞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更正 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竞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3 |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7.中小企业声明函 | 原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更正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所属行业) ;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股股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CA证书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报上一度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中,请根据自己的实情况出具本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成交结果时,时公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网址: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28%29http-im3gl77xbjua62ubxtwn7ftpzbrnp/%EF%BC%88%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林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西林县鲤城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新环球左塔楼1单元8层82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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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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