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江苏
-南通市
如皋市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市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计划编号: NTGC2023030601(ZB033)
预算金额 : 人民币 511 . 429 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460万元, 最终报价超过 最高限价 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如皋市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现 运营378辆公交车(其中纯电动客车361辆,小型客车15辆,天然气和混合动力客车1辆,柴油车1辆) , 为确保车辆正常运营、规范维保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现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 维保服务单位 提供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需持有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中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备案,其中“项目种类”必须含大中型客车。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4.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 公开招标 文件
时间: 2023 年 03 月 30 日至 2023 年 04 月 20 日, 请 在南通市网—“国企采购”。招标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年 04 月 20 日 09时00 分(北京时间)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开标地点: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无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 无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联系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南通市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南通市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八、凡 对本次 招标 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如皋市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城南街道惠政路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逸媛
电 话: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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