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镇烟台营子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采购意向征求公告
辽宁
-阜新市
受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王府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王府镇烟台营子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王府镇烟台营子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
项目编号: 2023.LNHY.PZ.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王府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阜蒙县王府镇王府村本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31-4门
一、采购项目内容
备注说明:上述公告中“ 受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王府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王府镇烟台营子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 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属于网站自动生成的固定格式,非本公告的内容。本公告正文如下:
受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王府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王府镇烟台营子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采购意向招标前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国内潜在投标人针对下列招标内容反馈建议。
(一)采购标的
6米高40W太阳能路灯100盏。
(二)技术要求
。
(三)资质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需求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应商均可以提出修改建议。
联系方式
各潜在投标人可将《意向建议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4月4日16时30分止可通过邮箱、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提交至。
地址: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31-4门
邮编:1232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
公司邮箱: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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