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23年审判管理与智汇云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交易s110000c005060953001
北京
-石景山区
项目概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23年审判管理与智汇云运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4-13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00042225-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23年审判管理与智汇云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0.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于 2000 年开始正式组建计算机网络系统,至今,已经建成了数据网、语音网、视频网等网络,通过有线和无线的方式满足了法院审判与法院管理等各方面的应用,并积极为相关部门、为社会,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信息化运维工作主要包括:主机和存储系统(审判业务)、审执办案系统、法庭音视频系统、行政办公系统和公共服务系统五大类系统,其中又包括主机和存储系统(审判业务)、网络机房 UPS 系统、立案系统、审判系统、案款系统、领导决策、院长办公、统计分析、查询系统、档案系统、维护系统、补录系统、案件详情、审管办系统、陪审员系统、数据迁移系统、移动办公系统、电子卷宗系统、人民调解员系统、执行办案相关系统、文书质检服务系统、集约送达一体化系统、北京法院财务换票系统、智慧云系统、 Cocall 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系统、叫号排队系统、诉服一体查询系统、客户端系统和室内 LED 显示系统、数字法庭音视频等 30 多个子系统。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对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 10% 后参与评审: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中所属行业为:(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或(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或(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投标文件中须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根据《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2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 3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 4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等渠道查询磋商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4-03至2023-04-1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邮件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4-13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广茂大街5号院2号楼5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4-13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广茂大街5号院2号楼5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
(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 [2014]68 号);
(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 4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
( 5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 2007 〕 119 号)等。
2.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北京市( )上发布,转载无效,其他媒介了解项目信息产生的费用与本项目无关,特此声明。
3. 申请人购买采购文件须将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件主题注明“采购编号 _ 文件购买”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费到账后,将 PDF 电子版采购文件回复至发送者的邮箱,视为报名成功,相关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4.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广茂大街5号院2号楼6层6-6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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