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湄洲湾港大宗商品商业储备基地市场需求及建设条件研究项目投标邀请函
福建
-莆田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湄洲湾港大宗商品商业储备基地市场需求及建设条件研究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市场需求及建设条件研究 进行邀请招标,现决定邀请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选定 项目 市场需求及建设条件研究 单位。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
2) 项目 规模: 约 99万元 。
3)最高限价为: 人民币 99 万元。
4)招标范围和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国家储备体系、提高储备效能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维护国家发展和安全为根本宗旨,分析我国大宗商品的战略部署和宏观政策,研究我国大宗商品供需市场和储运需求,比较福建湄洲湾港港区位和建设条件的优劣势,分析在福建湄洲湾港布局大宗商品商业储备基地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通过储运需求分析,提出实施方案。
5)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 60个日历天 内提交 初稿给招标人, 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送审版报告及电子版文件 给招标人 。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投标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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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高 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是本企业职工(若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 须提供该人员开标截止月份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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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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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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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邀请招标,只有受到邀请的单位方可参与投标;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 202 2 年 12 月 27 日起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发布 邀请 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自行招标文件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单低价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 10000 元) ,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 3 年 01 月 06 日09时 30分 。提交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园东路421号4层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媒介发布邀请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联系人: 陈 先生
招标代理:
电话:
联系人: 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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