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疗仪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梅州市
(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疗仪器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 63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3 年 01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Z-FG-2022231
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疗仪器采购
预算金额:43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35,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疗仪器采购
2、标的数量:2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 内容 | 数量 (台) | 最高限价 (元) |
1 | 电位治疗仪 | 1 | 人民币 435,000.00 |
2 | 人工肝治疗仪 | 1 |
3.1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2项目属性:货物类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天 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如供应商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
3.3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 年度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12月14日至2022 年 12月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11 : 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 63号
方式: 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元): 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0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14:30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 6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宁市人民医院
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官汕西路 48号
联系方式 : 0753-33635 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兴路百福豪园 6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 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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