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机关事务中心房屋消防安全评估及消防设施检测项目谈判邀请
河南
-许昌市
受禹州市机关事务中心的委托,就“ 禹州市机关事务中心房屋消防安全评估及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不见面开标)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人:禹州市机关事务中心
2 、项目名称:禹州市机关事务中心房屋消防安全评估及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不见面开标)
3 、采购编号: YZCG-DLT2022131
4 、项目需求:禹州市机关事务中心房屋消防安全评估及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不见面开标)
5 、采购预算: 1044677.72 元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80 日历天内完成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本项目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消防技术服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能够查询核准);
(2)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 中企业基本信息能够显示工商信息、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服务类型等;
( 3 )技术负责人、注册消防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业证书、用工合同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一)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 :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 - 诚信库网上注册”);
(二)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 / 供应商登录”入口( :8088/ggzy/ )自行免费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 - 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2022 年 12 月 21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开启
(一)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禹州市中心九楼第 二 开标室(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九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file 格式)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平台 ( 河南省▪许昌市 ) 》系统成功上传。
2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系统( :8088/ggzy/ )——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许昌市》 《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等。
八、 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禹州市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99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禹州市学府春天西门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 CA 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 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
3 .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系统( :8088/ggzy/) “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本”,制作投标文件。
3.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所投标段的谈判文件,按标段制作响应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 xxxx 项目 xx 标段) , 其中后缀名为“ .file ”的文件用于投标。
4. 加密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平台 ( 河南省 ▪ 许昌市 ) 》系统( :8088/ggzy/) 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 远程不见面开标( 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代理机构 / 投标人) 》。
5.2 供应商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 120 分钟内完成)。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4 开标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 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 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谈判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审期间,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全国平台 ( 河南省 ▪ 许昌市 ) 》系统( :8088/ggzy/ )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 如因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二“报价一览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