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口区沿黄生态修复提升项目EPC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东营市
2023年河口区沿黄生态修复提升项目(黄河三角洲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EPC)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2023年河口区沿黄生态修复提升项目(黄河三角洲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EPC)及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营市.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4-28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03000202302000013 项目名称:2023年河口区沿黄生态修复提升项目(黄河三角洲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EPC)及监理 预算金额:3600.0万元 最高限价:360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2023年河口区沿黄生态修复提升项目(黄河三角洲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EPC第一标段 | 1 | 见招标文件 | 1880.000000 |
B | 2023年河口区沿黄生态修复提升项目(黄河三角洲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EPC第二标段 | 1 | 见招标文件 | 1690.000000 |
C | 2023年河口区沿黄生态修复提升项目(黄河三角洲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监理 | 1 | 见招标文件 | 3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项目EPC投标人资格要求1、项目EPC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拟报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2、项目EPC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本项目拟报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3、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参与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二)项目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1、参与项目监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拟派项目总监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5日0时0分至2023年4月28日0时0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html) 3.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html)进行网上免费电子招标文件,未按要求电子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html)查看“服务指南”→“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html)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光明路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县(区)港粤路49号号1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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