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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电商快递物流云仓储共配中心项目设计

浙江

-

衢州市

发布时间:2023-04-04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龙游县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LYFW2023-047-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电商快递物流云仓储共配中心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205-330825-04-01-595292,招标人为龙游县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项目拟建地点位于龙游县城南工业区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8612.6平方米(约87.9亩,不含防护绿地),其中建设用地约85.87亩(工业用地面积31044.93平方米、交通服务场站用地面积23923.2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2212.9平方米),其他林地用地面积386.8平方米,采矿业用地面积1018.8平方米,特殊用地面积25.7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64220平方米:1#分拨中心、2#分拨中心、3#分拨中心、冷库、电商楼1、电商楼2、公寓楼、设备房。项目总投资约3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8000万元。园区规划为快递物流区、冷链物流区、电商配套区三个功能板块。

2.2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图审阶段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设计相关服务内容,设计成果需经发包人确认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查。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在完成初步设计后根据招标人书面文件确定是否深化施工图。招标人可能调整设计深度至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指令。如本项目设计深度调整至初步设计阶段(扩大初步设计)即终止合同,已完成的设计成果设计费调整至总合同价的50%。

2.3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105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建筑方案设计通过审批或审查后3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按招标人、有关专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完善初步设计,直到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或审查;初步设计批复或审查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

2.4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设计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4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联通CA通用):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龙游县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

4.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擎洲投标工具请选择擎洲投标工具 (衢州版)(注:擎洲软件生成组价请使用: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 。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 ,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 ;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 400-0571-337。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网免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4月10日17:00时前。招标人将在衢州市网、龙游县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5.1.1账户名称:衢州市龙游县分中心;

5.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5.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5时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5.3缴纳方式

5.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5.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5.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 ,保证金其他缴纳方式联系龙游县监管办,联系电话:(交易科),(财务科)。

5.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05703899008。

5.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25日9时00分整。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3网上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浙江省服务平台”、“衢州市网”、“龙游县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县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涛

电 话: /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 9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商务楼 306室

电子邮箱: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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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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