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二期项目施工监理
福建
-泉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二期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二期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晋发改审[202 2 ] 122 号 批准建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政拨款 , 招 标 人 为 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市池店镇新店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造价约58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4165.1㎡,其中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为4225.4㎡,3#教学楼地上4层建筑面积为3120.68㎡,单身教师宿舍楼地上7层建筑面积为4150.6㎡,体育馆地上三层建筑面积为2662.9㎡,建筑最高高度为24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9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8376㎡,基坑最大深度约8.15米,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二期项目监理招标,总造价约人民币58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4165.1㎡,由地下室一层和上部3#教学楼、单身教师宿舍楼、体育馆组成,其中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为4225.4㎡,3#教学楼地上4层建筑面积为3120.68㎡,单身教师宿舍楼地上7层建筑面积为4150.6㎡,体育馆地上三层建筑面积为2662.9㎡,建筑最高高度为24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9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8376㎡,基坑最大深度约8.1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包括地下室、上部主体)、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人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支架、弱电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室外景观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5800 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按人民币 70 万元包干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 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不予计取。建设工程其 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保修阶 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已包含在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总额中 。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 409 日历天,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准备阶段、基础阶段、主体 阶段、装修阶段、设备采购及安装阶段等。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自双方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备案之日起计算)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 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
3. 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二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二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 8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 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 22 年 12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信息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 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40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 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③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进一步 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 若干措施 的通知》(晋政文[20 20 ] 106 号文)规定执行) ;或④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2〕3号以及泉建筑〔2022〕24号要求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 保 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 23 年 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2.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信息网( )”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泉州市信息网(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第七实验小学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新店村 ,
邮 编: 362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泉州市东辅路1110号盛荣广场3#楼10层
邮编: 362 0 00
电子邮箱 : 244260474qq.com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信息网
网址:
联系电话: /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晋江市世纪大道 333 号晋兴成发大厦 15-17 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 1 幢、2 幢连接体 101、107 单元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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